北京市国有企业开始清产核资

北京市国有企业开始清产核资

北京市国资委着手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》及配套制度,将从今年3月开始对所出资的全市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,并将于明年6月底以前全面摸清家底,努力实现国有产权主体各项权利到位,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
摸清家底,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基础工程建设,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和水平,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,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颁布的第一号令就是《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》。根据该办法,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将全面展开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,包括账务清理、资产清查、价值重估、损益认定、资金核实和完善制度等内容。

目前,本市有1863亿元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分布在国有企业,占全市国有资产总量的51.5%。市国资委结合清产核资,今年还将加强清理债务、清理欠税和清理担保三项清理工作,重点加强对外担保的清理。市国资委表示,在全面展开清产核资的同时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首都经济特点,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。按照总量增加、比重下降、布局优化、质量提高的要求,研究制定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、战略重点、工作目标。到今年年底,力争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总量增长5%以上,60%左右的国有资产集中到优势行业和优势企业,国有企业实现利润递增5%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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